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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