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5.该律法因是联结主与人,并人与主的工具,故被称为“约”和“证言”(Testimony)。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它产生结合,之所以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定的条款。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而“证言”表示对条约的确认和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适用于神,另一块适用于人。结合是主成就的,不过,前提是人必须实践写给他的那块石版上的条约。主一直临在,并想要进入;而人必须凭主所赐予他的自由意志向祂开放,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刻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存放它们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21;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结合,故经上论到主说,祂将成为“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好、联系和结合。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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