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3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至圣本身

283.十诫是圣言的初熟果子,因而是即将在以色列民族中间建立的教会的初熟果子。此外,它们以简要概述的形式而成为整个宗教的缩影,或说包括了宗教的一切元素,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是通过宗教实现的。因此,十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更神圣的东西了,或说十诫是最神圣的。它们是最神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耶和华自己,即主,在天使们的陪伴下,在火中降临西乃山上,从那里用活生生的声音颁布这些律法;百姓预备自己三天去观看和聆听,并且这座山的四围都定了界限,免得有人靠近而死亡;就连祭司和长老都不允许靠近,只有摩西可以。神用手指将这些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后来,这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里,而约柜被安置在会幕的至内层,上面有施恩座,施恩座上有金基路伯;会幕中的这至内层,即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幔子之内是约柜,幔子之外是代表天堂和教会圣物的各种物体,即:包金的桌子,上面有陈设饼或脸饼,金香坛,带七盏灯的金灯台,以及周围由细麻、紫色和朱红色线制成的帷幔。整个会幕的神圣性只源于约柜中的律法。由于会幕因约柜中的律法而具有神圣性,所以全体以色列人只被吩咐照着他们的支派按顺序在会幕周围安营,也按顺序跟着它起行;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由于律法的神圣性和耶和华在律法中的存在,耶和华在两基路伯之间的施恩座上与摩西说话;约柜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亚伦不允许进到幔子内,除非带着祭物和香,免得他死亡。由于耶和华在律法之内和周围的存在,神迹也通过包含律法的约柜而施行;如,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先是在约柜前仆倒,脸伏于地,后来躺在庙的门槛上,头和手掌都折断了。因约柜的缘故,伯示麦人被击杀的有数千人;乌撒因触摸约柜而死。大卫献祭欢呼,把约柜抬进锡安,后来所罗门又把约柜抬进耶路撒冷的圣殿,它在那里构成圣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由此清楚可知,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神圣性本身。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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