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3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至圣本身

283.十诫是圣言的初熟果子,因而是即将在以色列民族中间建立的教会的初熟果子。此外,它们以简要概述的形式而成为整个宗教的缩影,或说包括了宗教的一切元素,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是通过宗教实现的。因此,十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更神圣的东西了,或说十诫是最神圣的。它们是最神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耶和华自己,即主,在天使们的陪伴下,在火中降临西乃山上,从那里用活生生的声音颁布这些律法;百姓预备自己三天去观看和聆听,并且这座山的四围都定了界限,免得有人靠近而死亡;就连祭司和长老都不允许靠近,只有摩西可以。神用手指将这些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后来,这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里,而约柜被安置在会幕的至内层,上面有施恩座,施恩座上有金基路伯;会幕中的这至内层,即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幔子之内是约柜,幔子之外是代表天堂和教会圣物的各种物体,即:包金的桌子,上面有陈设饼或脸饼,金香坛,带七盏灯的金灯台,以及周围由细麻、紫色和朱红色线制成的帷幔。整个会幕的神圣性只源于约柜中的律法。由于会幕因约柜中的律法而具有神圣性,所以全体以色列人只被吩咐照着他们的支派按顺序在会幕周围安营,也按顺序跟着它起行;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由于律法的神圣性和耶和华在律法中的存在,耶和华在两基路伯之间的施恩座上与摩西说话;约柜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亚伦不允许进到幔子内,除非带着祭物和香,免得他死亡。由于耶和华在律法之内和周围的存在,神迹也通过包含律法的约柜而施行;如,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先是在约柜前仆倒,脸伏于地,后来躺在庙的门槛上,头和手掌都折断了。因约柜的缘故,伯示麦人被击杀的有数千人;乌撒因触摸约柜而死。大卫献祭欢呼,把约柜抬进锡安,后来所罗门又把约柜抬进耶路撒冷的圣殿,它在那里构成圣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由此清楚可知,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神圣性本身。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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