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734.“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在教皇会议上几次审议平信徒和普通民众接受并阅读圣言,但都遭到拒绝。“将要上来”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AR 723, 733节);他将要从中上来的“深渊”只能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尤表它的宝座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皇会议。它是一个“深渊”,因为那里所颁布的东西关注的是对教会圣物和天堂,因而对主及其圣言的一切的统治(AR 729节)。他们以这些东西为基本目的,把教会的良善和灵魂的拯救当成实现这些目的的正式手段。“走向灭亡”表示遭到拒绝。从教会的历史可以得知,平信徒和普通民众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在那里被审议过多次,但均遭拒绝。这也是由一位教皇提议的,但这个提议没有被采纳;现在这个教皇在改革宗信徒和有福的人当中,《最后的审判(续)》(59节)提到过他。这一点主要是从教皇诏书,另外从教皇会议中得知的。
注:这位教皇是克雷芒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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