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698.“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不悔改”表示不退出或离开,如前所述(AR 693节),“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AR 641节)。按照字义,是“痛苦”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迫使他们放弃虚假和邪恶,因为他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他们的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我们说,“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我们这样说,是因为信之虚假先发生,生活的邪恶紧随其后。事实上,这是一个信之虚假,即:邪恶不定拥有信仰之人的罪;因此,人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不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他说服自己相信,作为对救赎毫无贡献,有贡献的是没有作为的唯信,结果也是一样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