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98.“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每当这样做时,并在这样做的程度上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地”表示教会(AR 285节);“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AR 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用各种邪恶和虚假来毁坏教会。但要按着理解前一句经文的方式来理解这句经文,即:那些想用灾殃来击打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摧毁它们,这是由邪恶通过虚假做到的人,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如此变化的,所以“随时随意”这句话以同样的方式变成,每当他们如此行,并在如此行的程度上。原因在于,任何人将这两个基本要素摧毁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把自己扔进邪恶和虚假中;因为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可从包含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两本书清楚看出来;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话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话很相似,这些话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样做是祂的旨意;然而,这话必须这样来理解:祂不击打任何人,这样做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也可参看AR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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