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在他们看来,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终端,似乎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终端或最低元素,被称为感官事物(对此,参看AR 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种,一种属于意愿,一种属于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AR 434节);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因确认而处于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似乎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以至于无法被征服;因此,表示这些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就“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终端,被称为感官事物,感官事物当与心智的内层分离时,就处于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又:
神啊,求你摧毁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碎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约珥书:
有一民族上来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是狮子的牙齿,它有狮子的大牙。(约珥书1:6)
诗篇: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神者的牙齿。(诗篇3:7)
但以理书:
兽从海中上来,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 7)
诗篇:
耶和华当受祝福,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到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而是推理和争论一切事是不是这样;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
磨牙或切齿,而磨牙或切齿本身就是虚假和真理的碰撞,所以“切齿”(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 路加福音13:28)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咬牙”(约伯记16:9; 诗篇35:15-16; 37:12; 112:10; 弥迦书3:5; 耶利米哀歌2:16)表示什么,在某种程度上也很明显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