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11.“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由于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许多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许多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为人凭他里面的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的”,因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而被称为“死的”;“(死于)水,因水变苦”表示因被歪曲的圣言真理;“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409节)。“苦”之所以表示被歪曲的东西,是因为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AR 410节)。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属灵生命只来自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其宗教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就被灭绝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就升到天堂,依附在这些真理上,或与它们结合的虚假则趋向地狱;因此就有了撕裂,这种撕裂灭绝了圣言的生命。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不会发生在那些没有确认它们的人身上。我曾目睹这些撕裂,并听到刺耳的声音,就像壁炉中的木头被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被歪曲的东西;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的被吃的小书卷(启示录10:9, 10)所表相同。这段经文也所表相同: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头”表示良善。这段经文同样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放在汤里,先知门徒因此喊着说,锅中有致死之物,以利沙撒面,就治好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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