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那香的烟”表示蒙悦纳和可喜之物;因此,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祭的烟因制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是拿他弗(stacte,制造香料的没药)、施喜列(onycha)、喜利比拿(galbanum,白松香)和乳香(出埃及记30:34);这些香料的香味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仰的那类事物。事实上,在天上,与天使们的爱所产生的感知相对应的最芳香的气味明显被感知到。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也说:“耶和华闻到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393节)可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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