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60.“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结实或繁殖和增多;但“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这教义在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中间。“约瑟”在此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以西布伦支派而得名,在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它们中间;在一个系列或一组中,首先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智慧的某个方面或某种事物;最后提名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结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所以在埃及成为掌权的(创世记41:38-44; 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因为他在此取代了“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the intellectual);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理智都来自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取代以法莲,是因为表示教会意志的约瑟的次子玛拿西,之前就被包括在了众支派当中(AR 355节)。教会的理智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所以在以下经文中,“约瑟”表示这理智,也表示这教义,创世记:
约瑟是多结果者之子,是泉旁多结果者;他要坐在他弓的力量里;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深渊之福。(创世记49:22-26)
“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AR 299节)。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伏在下面的深渊;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愿它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33:13-17)
“宝物”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教义就源于这些知识或认知。阿摩司书: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口悲伤的。(阿摩司书6:6)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我要拯救约瑟家;他们必如勇士以法莲,他们心中快乐,好像饮了酒一样。(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于良善的教义真理(AR 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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