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29.“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最后的审判还要再推迟一段时间,直到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而以同样的方式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的人从四面八方被聚集在一起。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的死人必活过来;住在尘土里的,你要醒起、欢呼;我的百姓啊,你们要来进入内室,关上你身后的门;隐藏片时,等到愤怒过去。因为,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她的血,不再遮掩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19-21)
但如前所述,这个主题和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主题在第20章及以后会被论述,这一章已经得到解释(AR 840-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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