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72.记事二:
有一次,我听见远处传来奇怪的低语声,于是在灵里循声而去。当我来到声音发出的地方时,看哪,一群灵人在争论归算和预定。他们是荷兰人和英国人,还混杂着一些来自其它国家的人,每次争论结束时,这些灵人都惊呼:“太棒了!太棒了!”讨论的主题是:“为何神不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祂所创造,尤其随后所救赎的每个人?祂不是全能的吗?祂若愿意,难道不能将路西弗、龙和所有山羊都变成天使长吗?祂不是全能的吗?那为何祂允许魔鬼的不义和不虔诚胜过祂儿子的公义和拜祂之人的虔诚呢?对神来说,还有什么比视所有人都配得上信仰,因而配得上救赎更容易的呢?这不是只需一句话就能做到的事吗?祂若不这样做,岂不违背自己的话,即祂渴望所有人得救,不愿一人死亡(以西结书33:11)吗?那么,请告诉我们,那些灭亡的人被诅咒的原因从何而来,因而是什么呢?”然后,来自荷兰的一个预定论者,就是堕落前预定论者说:“这难道不是全能者的美意吗?陶土岂会因为窑匠将它造为毫无价值的夜壶而向他抱怨呢?”另一个人说:“每个人的救恩都在祂手中,就像天平在称重者的手中一样。”
他们旁边站着一些信仰简单,内心正直的灵人,有的眼睛布满血丝,有的仿佛惊呆了,有的仿佛喝醉了,有的仿佛窒息了;他们彼此喃喃自语:“这些胡言乱语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这些灵人因自己的信仰而变得愚蠢、疯狂,竟然相信父将祂儿子的公义归给凡祂所愿意的人,无论何时,并差遣圣灵来保证这公义生效;为避免有人在他救赎的作为上将最小的份据为己有,他必须在称义的问题上完全就像一块石头,在属灵事物上则像一根木头。”然后,其中一个人挤到人群中大声说:“哦,疯子!你在争论山羊毛(译注:谚语,不存在的东西),或说你的推理完全是徒劳的。你显然不知道,全能的神就是秩序本身;秩序的律法数不胜数,与包含在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神不能违背这些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将是违背祂自己,因而不仅违背公义,还违背祂自己的全能。”
他看了看,在他右边一定距离处出现了一只绵羊,一只羔羊和一只飞鸽,在他左边则出现了一只山羊,一只狼和一只秃鹫;他说:“你们认为神能凭祂的全能将山羊变成绵羊,将狼变成羔羊,或将秃鹫变成鸽子,或反过来吗?绝无可能;因为这违背祂秩序的律法,按祂自己的话说,这秩序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落空(路加福音16:17)。那么,祂怎能将祂儿子救赎的公义赋予任何顽固反对祂公义律法的人呢?公义本身怎能行不义之事,预定任何人下地狱,把他扔进火里,而魔鬼手拿火把站在火旁,使它不断燃烧,或把他扔进魔鬼所点燃并喂养的火里呢?哦,疯子!灵里空洞的人!你们的信仰迷惑了你们。这信仰在你们手中,不就像捕鸽的网罗吗?”听到这些话,一个巫师把这种信仰变成一张网,挂在一棵树上,说:“看我捕捉那只鸽子!”马上就有一只老鹰朝这张网飞来,把脖子扎进网里,并挂在那里;而那只鸽子一看见老鹰就飞走了。旁观者们都很惊讶,惊呼:“就连这个戏法也是公义的展示或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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