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69.人越照着神序生活,就越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因为对良善的一切爱和关于真理的一切智慧,或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主。基督教界的所有教会都宣称事实就是如此。由此可知,若不从神那里,人不能从内层处于任何智慧之真理,因为神拥有全知,即无限的智慧。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因而既可以被提升到较高、甚至更高的层级,也可以下降到较低、甚至更低的层级。此外,只要它被提升到较高层级,它在智慧上就会被提升,因为它被提升到了天堂之光,只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只要心智被如此提升,它就成为一个人;但只要它下降到较低层级,它就陷入地狱的幻光,并且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这就是为何人会站直,仰脸朝天,甚至将脸朝向天顶;而野兽却平行于地面站立,脸朝下看,不能朝天看,除非艰难地朝天看。
人把心智提升到神那里,承认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祂,同时照秩序生活,就像一个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稠密的城市,看到下面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但人确认相信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他自己里面的属世之光,即来自他自己,就像一个人留在塔脚的洞穴里,透过塔上的裂缝去看同一座城市,却只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看到它是如何用砖块砌成的。此外,人从神那里获取智慧,就像一只在高处飞翔的鸟儿俯瞰花园、树林和田野或农场里的一切,飞向对它有用的任何东西。然而,人从自己那里获取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东西,又不相信它们来自神,就像一只紧贴地面飞行的黄蜂,一看到粪堆就停在上面,并以它的恶臭为快乐。每个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由此处于平衡,从而拥有要么向上看神,要么向下看地狱的选择自由或自由意志。他若向上看神,就会承认一切智慧都来自神,在灵里实际上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但他若向下看(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行的),在灵里实际上与地狱里的魔鬼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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