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真实的基督教 #502

502.通过关于教会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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