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274.我被恩准看到那些出生在偏远岛屿上的人,他们在民事问题上是理性的,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起来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具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关于主是一个人的知识而活过来,或说当他们形成主是一个人的理性概念时,生命就被赋予他们。人凭自己是什么样,这一点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这些人当中,有些领袖和学者甚至不想听到关于神的任何话,因而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些当听到有人谈论主时,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么请想一想,当一些曾谈论过神、写神、讲神的人尚且是这个样子时,一个从未听说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因其意愿而是这个样子,这意愿是邪恶的,并引导理解力,如前所述,夺走它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真理。如果人凭自己能知道有一位神和死后的生活,那么为什么他不知道人死后仍是人呢?为什么他认为他的灵魂或灵,就像纯粹的风或以太,没有眼睛看、没有耳朵听,没有嘴巴说话,直到它与自己的尸体或骨架重新结合,并构成一体呢?因此,想象一下只从理性之光中孵化出来的教义,它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事实上,这种教义已经被教导了几个世纪了,现在仍被那些从圣言中知道唯独要敬拜神的人所教导。从人的自我中生不出其它敬拜,甚至连对日月的敬拜都生不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