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251.从圣言来说明圣言里面有这种双重表达,这些表达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太冗长乏味了,因为这样做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怀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到“民族”和“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 3)
又: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 6)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它。(以赛亚书11:10)
又:
耶和华在愤怒中击打众民,打得无法医治,在怒气中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人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民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了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5)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羞辱,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和民族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约珥书:
不要让列族使他们成为笑谈,对万民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启示录: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人民和民族中救赎我们。(启示录5:9)
又:
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和民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 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一起提到了民族和人民(或百姓),因为“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而“人民”(或百姓)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和随之而来的聪明;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和随之而来的智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