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真实的基督教 #235

235.大量经历已经

235.大量经历已经向我证明,属灵天使处于圣言的属灵意义,属天天使处于圣言的属天意义。我被恩准感知到,当我阅读圣言的字义时,与天堂的共享或交流就实现了,有时是与这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有时是与另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我照着属世意义来理解,属灵天使照着属灵意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照着属天意义来理解,并且这是瞬间的。我已经数千次地感知到这种共享或交流,所以对此毫不怀疑。此外,一些住在天堂之下的灵人滥用这种共享或交流;他们从圣言的字义中重复一些经文,立即观察并记录与之交流或共享的社群。我也经常看到并听到这种事。因此,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得以知道,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结合并与天堂天使联系的神性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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