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真实的基督教 #138

第三章 圣灵和神性

第三章  圣灵和神性运作

138.当所有具有圣职品级,对主我们的救主持有正确观念的牧师进入灵界时(这通常发生在死后第三天),他们首先接受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导,尤其关于圣灵的教导,即:圣灵不是独自为神,当经上在圣言中提到圣灵时,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那里发出的神性运作或神性活动。他们特别需要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其原因是,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会陷入疯狂的幻想,以为他们自己是圣灵;另一个原因是,教会中许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人,都会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即:说话反对他们受圣灵默示所说的话,是不可饶恕的罪(马太福音12:31, 32),以此来恐吓别人。那些接受教导后放弃圣灵独自为神的信仰之人会被教导,神的一体性不可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独为主,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那样;相反,神性三位一体就在主救主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发出的能量,或这两者所发挥的力量在每个人里面一样。然后,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当这种预备完成时,一条通往拥有类似信仰的天堂社群的道路就向他们打开,他们被赐予在弟兄当中的一个住所,与他们一起生活在幸福中,直到永远。由于前面已经论述了神创造者和主救赎主,所以现在有必要论述圣灵。这个主题和前面的主题一样,需要分为以下一系列命题:

(1)圣灵是神性真理,也是从那一位神,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

(2)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一般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罪的赦免,最终是拯救。

(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

(4)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

(5)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而不是反过来。

(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和从它发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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