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1

281.记事五:

281.记事五:
主恩准我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是为了我能与天使交谈,就像与世人交谈一样,从而让我了解那些死后进入这个迄今未知的世界之人所经历的状态。我与所有的亲朋好友交谈过,还与一些君王和贵族交谈过,更别提那些学者了,他们都迎来自己的命运,我一直在这样做,到如今已持续了27年。因此,我能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描述人死后所经历的状态,既包括那些生活良善之人的,也包括那些生活邪恶之人的。我在此仅讲述那些从圣言确信虚假教义之人、尤其那些赞成唯信称义之人的状态。他们依次经历如下状态:
(1)他们死后在灵里复活(一般发生在心跳停止后的第三天),觉得自己所拥有的身体与在世时的如此相似,以致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以前的世界。但这身体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虽然他们感觉是物质的,其实它并不是。
(2)几天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所在的世界有各种已建立的社群。这个世界被称为灵人界(world of spirits),位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灵人界的所有社群尽管不计其数,但都照着其属世情感是良善还是邪恶而以奇妙的秩序被排列。那些照着良善的属世情感被排列的社群与天堂相联,而那些照着邪恶情感被排列的社群则与地狱相联。
(3)新来的灵人,也就是属灵人,被引导并转到各种或良善或邪恶的社群,接受测试,以查看他是否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或是否对邪恶与虚假作出反应,并且以哪种方式作出反应。
(4)若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他就被带离邪恶的社群,然后被带入良善的社群。他会造访各种良善社群,直到来到一个与他自己的属世情感相一致的社群。他便在那里享受与那情感相对应的良善,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他脱去属世情感、披上属灵情感为止,然后他就被提入天堂。这就是那些在世时过着仁爱生活,因而也过着信仰生活之人的情况,也就是说,他们信主并避恶如罪。
(5)那些运用逻辑论证,尤其运用圣言来确信虚假观念,因而过着纯属世的生活,也就是邪恶生活之人则不然。因为邪恶与虚假观念相伴,并紧紧粘附在它们上面。由于这些人对各种良善与真理没有反应,只对邪恶与虚假有反应,所以他们被带离良善的社群,然后被带入邪恶的社群。他们造访各种邪恶社群,直到他们来到一个与其爱欲相一致的社群。
(6)然而,因为他们在世时曾表面上伪装出良善的情感,尽管他们内在只有邪恶的情感或情欲,所以他们被轮番保持在(良善的)外在。那些在世时曾带领过团体的人,则根据他们在世时所担任的职务而在灵界的各处被委任管理社群,或管理整个社群,或管理社群的一部分。但由于他们并不热爱真理或正义,不够明智,甚至不知道何为真理与正义,故几天之后他们就被解雇了。我看见这种人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在每个社群都被委以管理职务,但每次都很快被解雇。
(7)频繁的解雇令其中一些人感到烦乱,不再有这样的愿望;还有一些人因害怕丧失自己的好名声而不敢再去谋职。于是他们离开那里坐下来,看上去很悲伤。后来,他们被带走了,来到一个有棚屋的旷野。他们进入这些棚屋,被分派了一些工作,并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而得食物。如果什么也不干,他们就会饥饿,得不到食物。所以,他们的需求迫使他们工作。那里的食物和我们世上的很相似,但来自属灵的源头,都是按照所做的有用工作而由主从天上被赋予的。懒人因没有用处而什么也得不到。
(8)一段时间后,他们厌倦了工作,于是便离开棚屋。他们若曾经是牧师,就会渴望建造。立时就有一堆成形的石头、砖、梁、木板,以及成堆的芦苇和蒲草、粘土、石灰、柏油出现。一看到这些东西,建造的激情就在他们心中点燃。于是,他们开始建房子,一会儿取石头,一会儿取木板,一会儿取芦苇,一会儿取泥土,并将这一个摞到另一个顶上,毫无秩序。但在他们眼里,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他们白天所建的,到了晚上就塌了。第二天,他们收集瓦砾上掉下来的碎片,又开始建造。这一过程不断反复,直到他们厌倦建造。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对应,因为他们从圣言堆积经文,想要证明其信仰的虚假观念,而他们的虚假无法建造任何其它类型的教会。
(9)他们对此厌烦后,就离开了,独自坐着,什么也不做。由于如我所说过的,懒人从天上得不到任何食物,所以他们开始感到饥饿。于是,他们只能思想如何得到一些食物缓解饥饿。当他们处于这种境地时,有人来到他们这里,他们便向这些人乞讨。但这些人说:“你们为何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呢?跟我们回家,我们会给你们工作去做,并给你们吃的。”于是他们高兴地起身跟这些人回家,在那里每个人都被分派工作,并按工作得到食物的酬劳。但是,凡确信信仰的虚假观念之人都无法做有善用的工作,只能做有恶用的工作,他们无法忠实做工,而是不情不愿地欺诈做工。因此,他们会中止工作,只想着结识其他人,聊天、闲逛、睡觉。他们的主人就不再劝他们工作,他们因没有用处而被打发离开。
(10)他们被打发离开后,眼睛就被打开了。于是他们看见一条路通向某个洞穴。他们到了洞穴后,门就开了。他们便进去打听有没有吃的。当被告知有吃的时,他们就请求留在那里。得到允许后,他们被收留了,他们身后的门也关闭了。这时,洞穴的监工来对他们说:“你们不能再出去了。看看你们的同伴,他们全都在工作,并照他们的工作量从天上得吃的。我告诉你们这些,是叫你们知道这里的情况。”他们的同伴也说:“我们的监工知道我们每个人适合什么样的工作,他每天分配我们适当的工作任务。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你们就能得到吃的,否则,既没有吃的,也没有穿的。如果有人伤害另一个人,他就会被扔到洞穴的一个角落里,躺在一张地狱尘埃制成的床上,在那里备受折磨,直到监工看到他有了一些悔改的迹象,他才得到释放,被命令做工。”
(11)每个人还会被告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后,他可以闲逛、聊天、晚睡。他会被带进洞穴的更深处,那里有妓女。每个人都被允许为自己从中挑选一个,称其为自己的女人,但严禁滥交,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地狱就是由这类洞穴组成的,这些洞穴无非是永恒的劳工房。我蒙允许进入其中一些洞穴,四下观看,好叫我了解这些事实。那里的所有人似乎都很卑微,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世时是谁,曾经有什么样的地位。不过,与我同在的天使对我说:“这人在世时是个仆人,那人是士兵,这个是将军,那个是牧师;这个人出身高贵,那个人是个富翁。然而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奴隶,是地位一样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内在相似,尽管表面上不一样。在灵界,正是内在秉性把人们聚集起来。”
(12)地狱总体上无非由这类洞穴和劳工房组成,不过,撒旦所在的洞穴不同于魔鬼所在的洞穴。那些处于虚假,并由此处于邪恶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则被称为魔鬼。在天堂之光下,撒旦看上去青紫如死尸,其中一些黑如木乃伊。在天堂之光下,魔鬼则看上去又黑又狰狞,其中一些黑如煤烟。他们全都有畸形可怕的面孔和身体。然而,在他们自己类似燃煤所发出的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怪物,而像人。这是迁就他们,好叫他们能彼此往来。

揭秘启示录 #799

799.“因为你的客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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