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宗教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地上各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死后生活的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源于他们自己或自己的聪明,而是源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古圣言,后来源于以色列的圣言。宗教体系或概念从这两部圣言中传播到了印度群岛及其岛屿,通过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国家,从亚洲或中东的沿海地区传到希腊,又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代表就是诸如在世上对应于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所以这些民族或外邦人的宗教变成了偶像崇拜,在希腊变成了神话传说。神性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了许多神,甚至在他们上面又立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他们称其为朱庇特,可能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关于伊甸园、大洪水、圣火,以及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2:31-35所描述的),从第一个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最后一个时代或黑铁时代的知识。
54.解释宇宙创造的秩序的性质需要大量篇幅。后面关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会给出它的概要。必须铭记,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以便它们可以独自持续存在,并且它们起初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与整个宇宙的秩序结合,或说符合普遍秩序,以便具体秩序都可以在普遍秩序中持续存在,却又都可以构成一体。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人是按他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他的每一个部位也是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如头、身体、心、肺、肝、胰、胃,以及被称为肌肉的一切运动器官,一切感觉器官,如眼睛、耳朵、舌头,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事实上,身体中凡没有自己秩序的动脉或纤维,哪怕最小的,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无数部位如此符合共同的秩序,与共同的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它们都构成一体,或说形成一个整体。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事物,仅仅提及它们就足以说明。地上的一切走兽、空中的一切飞鸟、海里的一切鱼,一切爬行动物,事实上一切虫子,甚至直到飞蛾或最微小的昆虫,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一切树木、植物、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一切石头和矿物,甚至直到最小的一粒灰尘,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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