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宗教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地上各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死后生活的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源于他们自己或自己的聪明,而是源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古圣言,后来源于以色列的圣言。宗教体系或概念从这两部圣言中传播到了印度群岛及其岛屿,通过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国家,从亚洲或中东的沿海地区传到希腊,又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代表就是诸如在世上对应于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所以这些民族或外邦人的宗教变成了偶像崇拜,在希腊变成了神话传说。神性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了许多神,甚至在他们上面又立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他们称其为朱庇特,可能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关于伊甸园、大洪水、圣火,以及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2:31-35所描述的),从第一个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最后一个时代或黑铁时代的知识。
SS6.从主依次发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被称为属天层,是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层,是神性真理;属世层是这两者的产物,是它们在最低层或最表层的一个综合体。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但世上的教会之人处于神性属世层,也是从主发出的。由此可推知,神性在从主发出直到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过程中,是通过三个层级降下来的,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主降至人类的神性是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的;当降下来时,它包含这三个层级在里面。一切神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当在它的最低层级中时,它便存在于其完全之中。这就是圣言。它在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是属天的,在每种意义上都是神性。圣言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并未在它的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显现,因为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的人对天堂一无所知,因而对属灵层和属天层一无所知,故对这两个层级与属世层级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
注:天堂由两个国度构成,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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