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我被恩准看到那些出生在偏远岛屿上的人,他们在民事问题上是理性的,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起来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具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关于主是一个人的知识而活过来,或说当他们形成主是一个人的理性概念时,生命就被赋予他们。人凭自己是什么样,这一点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这些人当中,有些领袖和学者甚至不想听到关于神的任何话,因而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些当听到有人谈论主时,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么请想一想,当一些曾谈论过神、写神、讲神的人尚且是这个样子时,一个从未听说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因其意愿而是这个样子,这意愿是邪恶的,并引导理解力,如前所述,夺走它从圣言中所拥有的任何真理。如果人凭自己能知道有一位神和死后的生活,那么为什么他不知道人死后仍是人呢?为什么他认为他的灵魂或灵,就像纯粹的风或以太,没有眼睛看、没有耳朵听,没有嘴巴说话,直到它与自己的尸体或骨架重新结合,并构成一体呢?因此,想象一下只从理性之光中孵化出来的教义,它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事实上,这种教义已经被教导了几个世纪了,现在仍被那些从圣言中知道唯独要敬拜神的人所教导。从人的自我中生不出其它敬拜,甚至连对日月的敬拜都生不出来。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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