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71

271.经上预言,在

271.经上预言,在当今教会结束时,黑暗将再次出现,因为当今教会不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并将信与仁分离。因此,为了防止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灭亡,教会也因此灭亡,主乐意在这个时候揭示圣言的灵义或属灵意义,并表明,圣言在属灵意义上,并从属灵意义而在属世意义上包含无数事物;通过这些事物,几乎熄灭的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可以恢复。在当今教会结束时,真理之光几乎会熄灭,这一点在启示录中的许多地方都预言了。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 30)

此处“日头”是指在爱方面的主;“月亮”是指在信方面的主;“众星”是指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主;“人子”是指在圣言方面的主;“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荣耀”是指圣言的灵义,它通过字义发光;“能力”是指圣言的能力。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