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3

263.很少有人明白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是如何成为圣言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尽管主能通过圣言光照和教导人,但祂不能因此被称为圣言。然而,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且每个人都因此而与众不同。由于意愿是爱的容器,因而是这爱的一切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而是属于这智慧的真理的一切的容器,所以可推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所以是一个人,没有其它原因,而且人里面也没有其它东西是人。就主而言,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成就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成为这一切。因为只思考真理、只说真理的人就成为这真理;只意愿良善、只实行良善的人就成为这良善。由于主成就了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神性真理和一切神性良善,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所以祂成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成为圣言。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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