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祂结合的人。“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是一个“见证”,因此,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它的人是“见证人”,这一点可参看相关章节(AR 6, 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启示录: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又: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所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出于祂的圣言,因而出于祂自己见证它;祂因此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启示录1:5; 3:14)。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见证人”也是指那些像约翰一样出于主作出同样见证的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 34)
又: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14, 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结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十诫被称为“见证”,如在以下经文中: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见证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见证前。(民数记17: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诗篇78:5; 132:12)。
此处要说一说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主的结合。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主的,一块是给人类的。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神;第二块石版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人不作恶时,结合就发生了;因为人停止作恶,也就是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神接受,并出于神行善。但谁是这一位神呢?当三一和三位一体在三个位格中时,这三一或三位一体神不是一位神;而其中三一或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中的那一位,是一位神,这位神就是主。无论你如何编织或纠缠你的观念,你永远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的观念,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或说在位格上是一。整本圣言,无论旧约先知书,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都教导,情况就是这样,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清楚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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