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

26.当我听到这些话

26.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天使们在我的思维中感知到基督教会中盛行的关于神的位格合一的三位一体和三位一体的位格合一,以及关于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的观念;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从属世之光思考吗?这光与我们的属灵之光不符。因此,除非你摒弃这些观念,否则我们必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但我回答说:“请你们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也许你们会看到,我们是一致的。”他们照做了,并意识到,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为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即创造、救赎和重生,它们是一位神的属性;将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并在时间中提供的出生;认为儿子自永恒从神出生,对我来说并不高于属世和理性能力,而是违背属世和理性能力;而认为儿子在时间中通过童女马利亚从神而生,是神唯一的儿子,是独生子,就完全不同了;不相信这一点,却相信别的,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然后,我告诉他们说,我对三位一体和位格合一,以及神的儿子自永恒出生的属世思维源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会的信之教义。天使们说:“很好。”他们让我按他们的口述说,如果有人不靠近天地之神自己,那么他就不能进入天堂,因为正是这独一神使天堂成为天堂,这位神就是耶稣基督,即主耶和华,来自永恒的创造者,在时间中的救赎主,和直到永恒的重生者。因此,祂既是圣父,又是圣子和圣灵;他们说,这就是要传的福音。此后,之前我在开口上面看到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从那里逐渐下降,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了我对神的三位一体和一体性的观念。然后,我看到我最初对这些主题所形成的纯属世的观念被分离出去,就像簸箕把麦壳和小麦分开一样,并被风吹到天堂的北部,在那里被驱散。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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