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的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误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里面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其根本原因是,圣言字义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前面(TCR 196-200, 248-253节)已经说明,在字义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或属灵意义,这灵义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被打开。灵义的一切都是真正的真理;因此,当人处于虚假,并将字义应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进入灵义;当它们进入时,真理就会消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这就好像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一个人扔向另一个人,在到达另一个人之前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于是,当对方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时,他转过身去,闭上嘴巴,以免胆汁沾到他的舌头上。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用香柏树的枝条绑住的皮瓶,里面装着满了虫子的醋,这瓶子在路上爆裂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个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作呕,急忙扇走,防止臭味进入他的鼻孔。这一点还可以比作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破,这条小蛇就被风吹向另一个人的眼睛,对方自然会转身避开它。当一个处于虚假,将圣言字义的某个部分用来确认其虚假的人阅读圣言时,情况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圣言就会被弃绝,以免任何这样的东西或污染流入并侵扰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这就像针尖触及神经纤维或瞳孔一样;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曲成螺旋状,缩回到自己里面,眼睛刚一触到,就会闭上眼睑。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破坏与天堂的沟通渠道,并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的虚假都是有害的。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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