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揭秘启示录 #542

542.“龙就站在那

542.“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试图灭绝首次出现的新教会的教义。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生产”表示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的良善和真理(AR 535节);她所生产的“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吞吃”表示灭绝,因为“孩子”表示教义;当“吞吃”论及这个孩子时,灭绝就论及教义。该教义首次出现时,情况就是这样,因为经上说:“龙站在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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