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266.“来自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示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圣言中,“犹大”是指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 44节);“犹大”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R 96, 266, 350节)。由此明显可知,“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表示主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战胜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在字义上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自己降世,属犹大支派,具有大卫的血统。然而,这些话仍包含灵义在里面;在灵义上,人名是指事物,如前面常说的;因此,“犹大”不是指犹大,“大卫”不是指大卫;“犹大”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正因如此,灵义由此得以形成。此处之所以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启示录现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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