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揭秘启示录 #139

139.启2:23.

139.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对他们来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将变成虚假。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此,“击杀儿子”表示将真理变成虚假,因为这样它们就灭亡了;“被耶和华所刺杀的”不是指别的;“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也表示谴责他们的虚假。“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生育是指属灵的生育;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因此它们的名称也是如此,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女婿、儿媳等等;属灵的生育不会生出儿女来,只会生出真理和良善(参看AR 542, 5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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