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怒气、愤怒、报仇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以及做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人以孩子般的单纯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避免得罪祂,那么他就不会因这种单纯的信仰而被定罪。但如果他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事,以至于相信怒气、愤怒、报仇,以及从邪恶发出的一切类似的事存在于神里面,神出于怒气、愤怒、报仇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真正的真理;真正的真理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一个人不能发怒、愤怒或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被归于神,是因为这是表象。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150.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会得到前面(TCR 142节)所列举的那些属灵能量,或强大的属灵效果,因为祂自己就是拯救和永生。祂是拯救,因为祂是救主,这就是祂的名字耶稣的含义;祂是永生,因为那些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有永生;因此,祂被称为“永生”(约翰一书5:20)。既然祂是拯救和永生,那么可推知,祂也是获得拯救和永生的一切或全部;因此,祂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最终拯救的一切或全部。主在每个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执行这些过程,也就是说,祂努力赋予它们,或实施这些效果;当人调整并预备自己来接受时,主就实际赋予它们,或执行这些过程。实现调整和预备的活力本身来自主;但除非人以乐意的灵来接受这些运作,否则主不能超越努力,或说不能赋予这些能量;然而,祂使这种努力不停地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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