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怒气、愤怒、报仇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以及做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人以孩子般的单纯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避免得罪祂,那么他就不会因这种单纯的信仰而被定罪。但如果他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事,以至于相信怒气、愤怒、报仇,以及从邪恶发出的一切类似的事存在于神里面,神出于怒气、愤怒、报仇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真正的真理;真正的真理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一个人不能发怒、愤怒或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被归于神,是因为这是表象。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148.这类人的内在和外在可以比作包着糖衣的毒药,也可以比作先知门徒采摘的野瓜,他们把野瓜放进汤里,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纪下4:38-41)。他们还可以比作从地里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他们就像强盗,住在城里时是市民,行为道德,说话理性;但当回到森林时,他们就成了野兽。或者他们就像海盗,在岸上是人,但在海上就是真正的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城里漫步时,就像披着羊皮的豹子,或穿着人的衣服、戴着人脸面具的猿猴。他们也可以比作涂脂抹粉的妓女,穿着绣有花朵的白色丝绸长袍;但当回到自己家里时,她就在情人面前脱衣服,把她的疾病传染给他们。我被允许通过多年在灵界的经历得知,这就是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的神性之人的性质;因为在灵界,起初所有人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中,但后来他们的外在被除去,他们被引入他们的内在;那时,他们生活的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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