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846.“以及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了,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是指死后的人,死后人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通过最后的审判,恶人被移除。经上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些人都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或处于虚假,又因这些虚假处于邪恶,而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斧子”就表示这种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给耶稣作见证”和“神的圣言”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与前面的话是一样的,即:
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照祂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生活,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给出的解释。这些“灵魂”与前面的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R 325-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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