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就是他们的自我聪明的源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通过这些虚假被歪曲了。“星”表示他们的自我聪明,这聪明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AR 408节)。“名”表示它的品质(AR 81, 122, 165节);“苦艾”(或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稍后会说一说这虚假;“水”表示真理(AR 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主题与信有关;“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把这些合成一个意思,就产生上述含义。“苦艾”因强烈的苦味而表示地狱的虚假,它的苦味使食物与喝的变得可憎。因此,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 15)
又: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使他们喝苦胆水;因为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阿摩司书:
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申命记:
惟恐你们当中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由于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受难的一切,通过允许犹太人像对待圣言一样对待祂来代表这一点,因为祂是圣言,所以:
他们给祂掺了苦胆(苦胆就像苦艾)的醋,祂尝了,却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 马可福音15:23; 诗篇69:21)
由于犹太教会是这样,所以经上如此描述它: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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