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能会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
254.前面(TCR 226-228节)已经说明,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教义就像一盏灯,使真正的真理看得见,这是因为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因此,圣言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不是赤裸的真理;许多话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写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这些真理的表象,即被遮盖的真理,可以被视为赤裸的真理;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会变成谬误,而谬误本质上是虚假。在基督教界,一切异端的出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因为人们把真理的表象视为真正的真理,并确认它们。异端本身不会定人们的罪;但人们会因他们从圣言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中固有的虚假,以及邪恶的生活而被定罪。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他的祖国或父母的宗教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坚持它;由于世俗事务,又由于他的理解力在感知这类真理上的软弱,或说由于他不能感知宗教真理,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定罪的,是生活邪恶,同时确认虚假,直到彻底摧毁真正的真理。因为一个坚持自己的宗教,相信神的人,或一个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动机照十诫生活的基督徒,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当他听到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们时,他就能接受它们,从而摆脱虚假。但对一个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永久存在,无法根除。事实上,确认之后的虚假就好像一个人宣誓效忠它,尤其当它迎和或粘附于他的自我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时。
249.前面说明,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哪里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也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事实上,当教会,即教会之人处于真理时,主就会以良善流入他的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当教会之人处于对真理的理解时,主就会通过仁之良善流入他的理解,从而将生命注入它。每个人里面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因而是智慧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因而是仁爱的容器。这两种官能必须构成一体,以便人可以成为教会之人或教会成员;当人用真正的真理来形成他的理解力,表面上看,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做的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情感,这是由主做的时,它们就构成一体。通过这种方式,人既拥有真理的生命,也拥有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他的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在他的意愿中;当这两种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种生命,而不是两种。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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