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能会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
254.前面(TCR 226-228节)已经说明,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教义就像一盏灯,使真正的真理看得见,这是因为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因此,圣言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不是赤裸的真理;许多话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写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这些真理的表象,即被遮盖的真理,可以被视为赤裸的真理;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会变成谬误,而谬误本质上是虚假。在基督教界,一切异端的出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因为人们把真理的表象视为真正的真理,并确认它们。异端本身不会定人们的罪;但人们会因他们从圣言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中固有的虚假,以及邪恶的生活而被定罪。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他的祖国或父母的宗教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坚持它;由于世俗事务,又由于他的理解力在感知这类真理上的软弱,或说由于他不能感知宗教真理,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定罪的,是生活邪恶,同时确认虚假,直到彻底摧毁真正的真理。因为一个坚持自己的宗教,相信神的人,或一个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动机照十诫生活的基督徒,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当他听到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们时,他就能接受它们,从而摆脱虚假。但对一个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永久存在,无法根除。事实上,确认之后的虚假就好像一个人宣誓效忠它,尤其当它迎和或粘附于他的自我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时。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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