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2

252.许多其它表述

252.许多其它表述也一样,如当提及欢喜时,也会提及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约珥书1:16)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撒迦利亚书8:19)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祢使我听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
在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欢喜”和“快乐”之所以一同被提及,是因为“欢喜”用来论及良善,“快乐”用来论及真理;换句话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因为“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换句话说,“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参看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参看启示录21:2,9;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及耶稣说: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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