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1

251.从圣言来说明

251.从圣言来说明圣言里面有这种双重表达,这些表达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太冗长乏味了,因为这样做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怀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到“民族”和“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 3)

又: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 6)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它。(以赛亚书11:10)

又:

耶和华在愤怒中击打众民,打得无法医治,在怒气中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人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民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了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5)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羞辱,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和民族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约珥书:

不要让列族使他们成为笑谈,对万民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启示录: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人民和民族中救赎我们。(启示录5:9)

又:

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和民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 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一起提到了民族和人民(或百姓),因为“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而“人民”(或百姓)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和随之而来的聪明;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和随之而来的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64

64.神性全在可通过

64.神性全在可通过天使和灵人在灵界出现在彼此面前的奇妙方式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所以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可以瞬间与另一个人同在,只要后者进入一种相似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因为正是这两者制造了空间的表象。这就是与那里的所有人同在的性质,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在那里,我能看见附近的非洲人和亚洲人或印度人,尽管在地上,他们相隔数千英里;事实上,我甚至能与我们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同在,也能与属于其它星系的星球上的人同在。由于这种同在不在空间中,而是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与使徒们、已故的教皇、皇帝和君主进行了交谈,也与当代的教会改革者,或现代教会的创始人,即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进行了交谈,还与来自遥远地区的其他人进行了交谈。既然就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同在的方式,那么对于宇宙中的无限神性同在来说,还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之所以具有这种同在的方式,或说这种同在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理解力之思维都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想到印度的一个兄弟、亲戚或朋友,然后专注于他们,就好像与他们同在。同样,他也可以通过回忆来感受对他们的爱。通过每个人都熟悉的这些例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其它例子;因为当有人回想起他在各个地方旅行时所看到的东西时,就好像他又出现在这些地方。事实上,就连肉体视力也模仿了这种同在;它只有通过中间物体才会注意到距离,可以说距离是通过这些中间物体来测量的。事实上,如果中间物体没有表明太阳如此遥远,那么这太阳本身就会靠近眼睛,甚至仿佛在眼睛里。光学作家们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事实就是这样。这种同在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他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在通过他的眼睛观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动物没有属灵视觉。这一切能使我们看到,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TCR 61—62节)已经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