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51

251.从圣言来说明

251.从圣言来说明圣言里面有这种双重表达,这些表达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太冗长乏味了,因为这样做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怀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到“民族”和“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 3)

又: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 6)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它。(以赛亚书11:10)

又:

耶和华在愤怒中击打众民,打得无法医治,在怒气中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人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民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了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5)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羞辱,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和民族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约珥书:

不要让列族使他们成为笑谈,对万民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启示录: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人民和民族中救赎我们。(启示录5:9)

又:

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和民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 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一起提到了民族和人民(或百姓),因为“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而“人民”(或百姓)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和随之而来的聪明;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和随之而来的智慧。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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