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154.启2: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这从“作为”和“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属天之爱的事物(对此,参看AE 98节);“仁爱”是指属灵之爱的事物。“作为和仁爱”表示教会的内在,是因为意愿或爱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内在,而理解力和信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外在。有两种爱构成天堂或教会,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被称为属灵之爱。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因此,在那里掌权的爱也被如此称呼,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4–62,84–100节),那里还说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即:属天之爱就是出于意愿的情感遵行主的诫命,属灵之爱则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遵行它们。有两样事物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或教会,即爱和信。爱住在人的意愿里面,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意愿;而信住在他的理解力里面,因为一个人所信的,他也思考,思维属于理解力。
因此,属天教会的内在是出于意愿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爱遵行主的诫命;而属灵教会的内在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因而出于对真理的爱遵行主的诫命。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 23)教导了这一点。“作为或行为”表示属天教会的内在,“仁爱”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在。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以至于被清楚感知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对它们的阐述,即:关于意愿和理解力(NJHD 28–36节);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NJHD 36–53节);关于总体上的爱(NJHD 54–64节);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NJHD 84–107节);关于信(NJHD 108–122节);以及《天堂与地狱》论述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的地方(HH 13–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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