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7.在先知书,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以色列或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如何因他们歪曲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而全然毁坏、化为乌有。摧毁一个教会的,正是这种歪曲,而非别的什么。对圣言的理解,无论真假,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都被描述为“以法莲”。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故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诗篇78:9)
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作战的教义。因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被接受(创世记48:5,11等)。也因此,摩西在祝福以色列众子时,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将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不过,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光景在先知书也以“以法莲”来描绘,尤其是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9,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慈爱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早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二者一起歪曲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终日加多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和“加多虚谎和强暴”是指歪曲真理并因此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理解的歪曲,也就是对其纯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就是决定教会是哪类教会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全然毁坏,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因何西阿书这本先知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正解的歪曲,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又因“行淫”表示其中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1章),又去爱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章),以此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通过圣言说明并证实:教会的性质取决于圣言在教会如何被理解。若教会的理解基于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样的教会就是优秀而珍贵的;若其理解基于歪曲的真理,那它就是毁坏、甚至污秽的。
886.启21:5.“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主对那些即将进入灵人界,或自主在世上的时代起直到现在将要死去的人谈论最后的审判,并说了这些事:先前的天与先前的地,并先前的教会,以及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将灭亡;祂将要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并记住它,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直到第八节经文(包括第八节)的内容是对那些即将从基督教界进入灵人界(这事死后即发生)的人说的,目的是防止他们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迷惑;因为如前所述,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在灵人界,在那里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彼此间的联系或社交互动;在那里,他们与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在一起,而这些人不断燃烧着迷惑人的欲望,也被允许通过想象和虚幻的艺术为自己形成伪天堂,这些伪天堂也能使他们迷惑人。为防止这一点,主在这些经文中说了这些话,好叫他们确定地知道,这些天堂与他们的地都将灭亡,主会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那时,那些不让自己被迷惑的人就会得救。然而,要知道,这些话是对自主的时代起,直到1757年施行最后审判的人说的,因为这些人能被迷惑;但在这事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可能了,因为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被分离并逐出了。
但我们现在开始解释。“坐宝座的”是指主(AR 808e节)。此处主之所以坐在宝座上说话,是因为祂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这句话表示祂即将施行最后的审判,然后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新教会,以及它们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宝座”是指代表形式上的审判(可参看AR 229, 845, 865节);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在最后审判之日灭亡了(AR 865, 877节)。“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并记住这一点,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主第二次用“说”这个词,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写”表示记住,或叫他们可以记住(AR 639节);“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他们应当相信,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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