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2.天使自己承认,他们通过圣言获得他们的一切智慧,因为他们处于对圣言的理解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光。天堂之光就是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在天使眼前就是光。在保存圣言复本的神圣宝库中,这光如火焰一般,光辉明亮,超越这神圣宝库之外的天堂里的各个层级的光。属天天使的智慧超越属灵天使的智慧,几乎就像属灵天使超越人类的智慧,因为属天天使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属灵天使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哪里有爱之良善,哪里也有智慧;但在有真理的地方,智慧只在也有爱之良善的程度内住在那里。这就是为何圣言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写成方式,不同于它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因为在属天国度的圣言中,被表达的是爱之良善,标记或符号是爱之情感;而在属灵国度的圣言中,被表达的是智慧之真理,标记或符号是对真理的内在感知。由此可以推断出,世上的圣言里面隐藏着哪种智慧;因为它里面隐藏着无法形容的一切天使智慧;人若被主通过圣言变成天使,死后就会进入这种智慧。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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