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 38)
又: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两个人之间的合一或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相互靠近。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以及在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只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因而源于双方意愿的合一。双方在一切细节上的同质性和相似性,以及和谐和一致由此而来。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身体的感觉和运动器官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这就是人里面一切肢体与内脏本身的结合,以及彼此的结合;所有从内在彼此相爱之人的心智都是如此结合的,因为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和友谊上;爱渴望去爱和被爱。在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相互结合;如太阳之热与木头和石头之热的结合,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的结合;又如土壤与根的结合,通过根与树的结合,又通过树与果实的结合;磁铁与铁的结合,等等。除非结合通过彼此的互动和相互的靠近实现,否则它只是一种外在结合,不是一种内在结合;这种结合迟早会经双方同意而解体,有时甚至完全解体,以至于双方不再认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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