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148.这类人的内在和外在可以比作包着糖衣的毒药,也可以比作先知门徒采摘的野瓜,他们把野瓜放进汤里,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纪下4:38-41)。他们还可以比作从地里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他们就像强盗,住在城里时是市民,行为道德,说话理性;但当回到森林时,他们就成了野兽。或者他们就像海盗,在岸上是人,但在海上就是真正的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城里漫步时,就像披着羊皮的豹子,或穿着人的衣服、戴着人脸面具的猿猴。他们也可以比作涂脂抹粉的妓女,穿着绣有花朵的白色丝绸长袍;但当回到自己家里时,她就在情人面前脱衣服,把她的疾病传染给他们。我被允许通过多年在灵界的经历得知,这就是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和主的神性之人的性质;因为在灵界,起初所有人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中,但后来他们的外在被除去,他们被引入他们的内在;那时,他们生活的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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