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3

233.我曾被允许与

233.我曾被允许与死后的许多人交谈,他们以为他们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因此获得了学者的声誉;出于这个原因,他们以为他们会是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中的许多人被检查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研究圣言;结果发现,其中一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作为教会领袖受到尊敬,一些人则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进一步检查他们从圣言中所知道的东西时,结果发现,他们没有从中学到一个真正的真理,只学到可称为被歪曲的真理的那种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腐臭的虚假,因为在天堂,它有臭味。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为目的阅读圣言的结果。当自我和世界是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中就会沉浸在自我和世界中;因此,人们总是出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人的自我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黑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引导,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也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然而,当被发现缺乏真理时,他们被赶了出去;但他们配上天堂的骄傲自负仍留在他们身上。对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真理可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他们自己生活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生活的功用。我看到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进入那里的神性真理之光中;我看到他们同时被提升到天使般的智慧和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幸福中。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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