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早已说明,独一神,即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出现本身,也就是说,是神本身。由此可知,来自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真正的本质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位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说“从神发出的”,都是一样的;它意味着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是由神产生的,这与祂创造的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将“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都独自为神,具有相同的本质,一位从永恒出生,第三位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就是彻底摧毁神的一体性的观念,以及与它同在的神性的一切观念,从而使理性的一切灵性都被逐出,或说将一切灵性都从理性心智中逐出。结果,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他有说话的能力;他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因为属世人称这些事物为愚蠢。这就是关于神的巨大骇人异端兴起、充斥世界的唯一源头或原因;因此,将神性三位一体分成三个位格,不仅给教会带来黑夜,还带来死亡。
天使向我清楚表明,三个神性本质的同一性是对理性的冒犯;他们说,他们甚至不能说出“三个同等神性”这个词,如果有人来到他们面前,想说出这些词,他只能转身背对他们;他若真的说出来,就会变得像人的躯干,并被狠狠地扔下去,然后前往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那里去。事实是,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一个孩子或少年人的心智,使三神观不可避免地粘附在心智上,就是夺去心智的一切属灵浮汁,然后夺去它的一切属灵食物,最后夺去它属灵地推理的一切能力,并给那些确认这种观念的人带来属灵的死亡。那些在信仰和内心上敬拜一位神为宇宙的创造者的人,和那些敬拜祂为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圣殿建成后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之间的区别;而一个相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位都独为神的教会,就像被韦帕芗(罗马帝国第九位皇帝)摧毁的锡安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圣殿。此外,一个敬拜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是一个位格的人,会变得越来越有活力,成为一个天使人;而一个因相信多个位格而确认相信多神的人,会逐渐变得像一个关节可活动,或四肢可动的雕像,而撒但就站在这雕像里面,并通过它的人造嘴巴说话。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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