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773.“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即“金”、“银”、“宝石”和“珍珠”,表示总体上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72节);但此处这些事物,即细麻布、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表示总体上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来说,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所以现在经上提到这些事物,因为按顺序,接下来就是它们。这些事物的情况与前面的是一样的,所以除了前面的章节给出的解释外,无需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我们将在下一章解释“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19:8,AR 814, 815节)这句话时予以说明。“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真理(可参看AR 725节)。“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而表示良善,因其光泽而表示真理。“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 13)中被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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