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561.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当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翅膀”表示能力和保护(AR 245节);“鹰”表示理智视觉(intellectual sight)和由此而来的思维(AR 245节);“飞”表示看见和谨慎(245节);“旷野”表示已经荒凉,因而在少数人当中的教会(AR 546节);“地方”表示教会在那里的状态。由此可推知,“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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