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不承认,因而一种弃绝的状态。教会有这样一个说法,那些亵渎主的人“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那些像犹太人一样否认主是神儿子的人所做的那样。那些否认主的人身是神性的人之所以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凡视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之人,都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如何称这神性是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他被听到或读到这一点时,听是听到了,同时却仍不相信,因为他认为主是一个像其他人一样的物质人,保留了肉体的相同属性;由于那时他移除了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所以他所处的状态与否认它时的状态是一样的,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犹太人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然而,经上明确地说,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马太福音3:16-17;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但几乎没有人直接靠近主。由于犹太人因否认主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主说:
就在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至于“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R 452,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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